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 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投稿期限:2021-03-12 18:09
關于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進風電和
光伏太陽能來發電等服務行業營養秩序井然成長的告知書
發改作業〔2021〕26六號


中國全國省份、自治權區、行政區、新疆省生產制造投建建設兵團不斷發展改變委、國庫廳(局),人艮農行成都總部、各分公司、經營管理系統部、中國全國省份會(御府)的的城市心中局支行、副省部級的的城市心中局支行,各銀保監局,發熱能源局:
??近三以來,各省市和管于業內追求以蔣超良新21世紀華人標志性社會中自由主義思想體系為的指導,全領域細心貫徹黨的黨的十幾大和黨的19屆二中、二中、四中、五中黨代會理念,細心貫徹“十二個革命斗爭、是一個協議”自然新能源安會新方式,催進改革目前我國風能火力發電站、太陽能光伏火力發電站火力發電站等業內短時間不斷發展趨勢。與此一同,部件可再造自然新能源業內受多領域面導致導致,現鈔流密集,產生經驗誕生難度。為調高金融投資可以積極性,催進風能火力發電站和太陽能光伏火力發電站火力發電站等業內營養健康井然有序不斷發展趨勢,現就管于重大事項知會方式:
??一、充分認識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意義。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是應對氣候變化、履行我國國際承諾的重要舉措,我國實現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和努力爭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任務艱巨,需要進一步加快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采取措施緩解可再生能源企業困難,促進可再生能源良性發展,是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更好履行我國對外莊重承諾的必要舉措。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合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與可再生能源企業協商展期或續貸。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以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
??三、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發放補貼確權貸款。已納入補貼清單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所在企業,對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可申請補貼確權貸款。金融機構以審核公布的補貼清單和企業應收未收補貼證明材料等為增信手段,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企業已確權應收未收的財政補貼資金為上限自主確定貸款金額。申請貸款時,企業需提供確權證明等材料作為憑證和抵押依據。
??四、對補貼確權貸款給予合理支持。各類銀行金融機構均可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具備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在規定的額度內發放補貼確權貸款,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優先與既有開戶銀行溝通合作。相關可再生能源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和資金壓力自行確定是否申請補貼確權貸款,相關銀行根據與可再生能源企業溝通情況和風險評估等自行確定是否發放補貼確權貸款。貸款金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均由雙方自主協商。
??五、補貼資金在貸款行定點開戶管理。充分考慮銀行貸款的安全性,降低銀行運行風險,建立封閉還貸制度,即企業當年實際獲得的補貼資金直接由電網企業撥付給企業還貸專用賬戶,不經過企業周轉。可再生能源企業與銀行達成合作意向的,企業需在銀行開設補貼確權貸款專戶,作為補貼資金封閉還貸的專用賬戶。
??六、通過核發綠色電力證書方式適當彌補企業分擔的利息成本。補貼確權貸款的利息由貸款的可再生能源企業自行承擔,利率及利息償還方式由企業和銀行自行協商。為緩解企業承擔的利息成本壓力,國家相關部門研究以企業備案的貸款合同等材料為依據,以已確權應收未收財政補貼、貸款金額、貸款利率等信息為參考,向企業核發相應規模的綠色電力證書,允許企業通過指標交易市場進行買賣。在指標交易市場的收益大于利息支出的部分,作為企業的合理收益留存企業。
??七、足額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為保證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各相關電力用戶需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承擔并足額繳納依法合規設立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各級地方政府不得隨意減免或選擇性征收。各燃煤自備電廠應認真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拖欠情況核查工作,并限期補繳拖欠的金額。
??八、優先發放補貼和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愿選擇是否主動轉為平價項目,對于自愿轉為平價項目的,可優先撥付資金,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可自主協商確定。
??九、試點先行。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方,以及資金需求特別迫切的企業可先行開展試點,積極落實國家政策,并在國家確定的總體工作方案基礎上探索解決可再生能源補貼問題的有效做法。鼓勵開展試點的地方和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開拓創新,研究新思路和新方法,使政府、銀行、企業等有關方面更好的形成合力,提高工作積極性。對于試點地方和企業的好經驗好做法,國家將積極向全國推廣。
??十、增強責任感,防范化解風險。各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可再生能源行業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履行國際承諾的重要意義,樹立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幫助企業有效化解生產經營和金融安全風險,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各國轉型行政體制改革委
財??政??部
華人人們銀行卡
銀?保?監?會
國 家 能 源 局
202一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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